第41類“微信”商標被撤,卻是騰訊想要的局面。這,到底是什么原因呢? 答案就是:第41類“微信”商標是其他公司,于騰訊之先注冊的。
商標之爭
通過商標查詢發現,上圖中顯示的“微信”商標于2011年申請注冊,核定使用在第41類的“(在計算機網絡上)提供在線游戲;電視文娛節目;廣播和電視節目制作;節目制作;數字成像服務;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(非下載的)圖書出版;文娛活動;娛樂信息;在線電子書籍和雜志的出版。目前權利人為北京游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。
在法定期限內,騰訊方面提出商標撤銷申請。
商評委裁定
不過,申請商提交了其制作的幾款可下載的微信游戲作為使用證據。之后,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相繼作出決定,認為現有證據可以證明訴爭商標在復審服務上、在指定期間的使用。
法院判決
為了爭回權益,騰訊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起了訴訟。同時,針對對方提供的使用證據,騰訊方面發現了漏洞。
后續,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下載安裝“北京停車場(微信游戲)”、“大圣歸來(微信游戲)”等游戲后,關閉互聯網連接,可以繼續游戲至“恭喜您成功過關”。而這也證明,申請方申請的商標不符合第41類里的相關服務的規定。為此,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這枚商標不予支持,讓商評委重新就第9452607號“微信”商標作出撤銷復審決定。
對此判決,商標評審委員會和游聯公司目前已經提出上訴。作為判決的直接受益方——騰訊,自然會對此次判決,持歡迎態度。最終判決還未下達,但也為眾多企業敲響警鐘:提前注冊商標并做好商標的保護工作,是多么的重要。ㄞD載)